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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喝,我想喝(小丫头一枚)

  墙上在播放《口袋音乐》杂志附赠的两张CD,很多元的合辑模式,清晨又用不到两个小时,读完朱天文的《荒人手记》。喜欢MUJI这台播唱机的原因,是可以毫无遮拦的看到专辑封面高速旋转时形成的意想不到的陀螺花纹,还有久违的拉“灯绳”的感觉。

  昨天两人又忍不住拐去台湾小吃吃蚵仔煎和炒米粉,点了盐酥鸡,其实台湾小吃的盐酥鸡远没有路边摊的盐酥鸡肫好吃,多油又不够香脆,只是为感受上面唯一一根七层塔的滋味——往日在鹿港小镇吃三杯鸡的时候,七层塔都当香菜嚼了。七层塔就是西餐中那种名叫罗勒的香草,这个名字源于它的波斯名称。前两年在北大的《每日种树》说唱会上,用客家话唱民谣的罗思容表演了一首很有韵味的歌,名叫《七层塔介滋味》。罗思容在这首歌前解释道,罗勒的中文名称本来叫做九层塔,因为客家人轮不上种好的土地,因此本来应长成“九层塔”的植物只能长到七层。七层塔的味道,比香菜略显雅致,更类似于茴香,当然,尽管味道很独特,却也不致诱发太夸张的留恋,罗思容因小小香料激起的创作灵感,大多也是因为妈妈煮的菜带来的永不磨灭的童年回忆。

  把早餐的两杯有机婺源林生茶混成一杯,为了让味道浓一点,平素的生活就是这样不修边幅。区别于白茶,绿茶中微量元素的溶出率,在第一、二次浸泡时就达到顶峰,此后迅速衰减。前段时间偶得一撮红茶,传说是整座山的茶只出得一公斤的尤物,迫切到泡着俗水就喝了,真有桂圆的甜香。有人说明前龙井,是十六岁的姑娘在晨露里一片片采摘而来,又说碧螺春的乳香,是处女采一叶吻一下,再放在胸脯上烘干的。清代书法家梁同书《碧螺春》中的词句:一抹酥胸蒸绿玉,纤褂不惜春雨干。由此得出,好茶固然是珍品,即是我等凡夫俗子也不须指点便能品得出,但茶的真正尊贵,其实不止是茶本身,更重要的是采茶、制茶、运茶、品茶,繁复的程序中被黏着上的许许多多的故事。

  总是在想,是不是已经到了选择适合自己饮料的年龄,自此以后专情于一种饮料,品茶、品红酒,迷恋咖啡,哪怕是苏打水——姐姐带回来一台苏打水机,据说碱性水治疗糖尿病效果很好,还可以制作一种怪怪的Fanta和Cola的酱油色混合饮料。但是所到之处都会严肃地提醒我:谨慎摄入含咖啡因、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小时候在一本类似于安妮•法迪曼提到的“割扁桃体是件有趣的事”的书中,看到一个为了讲述咖啡和茶对身体有益而杜撰的故事:国王新得到了两种饮料,咖啡和茶,但不知是否对身体有害,于是就让两个被判死刑的犯人分别每天饮用这些东西,结果两人都长命百岁。且不提这个故事中明显的BUG,比如此类虐囚行为在当时是否被禁止,以及国王到底何时判断出这些饮品是否可以饮用。但还是感觉,永久的忠诚,单一享用某一种“天赐的礼物”对于贪心肠胃来说,都不是永久的解决方案。前几天整理一个关于红酒的文档时,光是区分雷司令、灰伯格、白伯格、多菲尔德,凯勒山葡萄牙人这些名字就费了我不少时间,更不要提评品。

  一个不太讲究的胃,冰红茶、果粒橙、酸梅汤喜爱极了(尽管现在我已经基本戒掉含糖分和色素过多的饮料,努力改喝矿泉水和纯果汁),如果“再来一瓶”,甚至顾不上选择品牌。那么纯天然的水果汁更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无论是我的最爱——桃汁还是混合果汁,就连新疆小店(我们固定去的师大东门附近一家新疆产品店,里面有卖无敌超大的葡萄干,一般地方买不到)里的黑桑葚汁都不能放过。对于各种解渴的物什,都有几分类似崇拜的偏爱。冬天有暖气的时候,PP教我做醪糟,我用小砂锅做了一盆又一盆,往往是刚做好,还没来得及煮汤圆,就被老公用勺子切开吃掉几大块,配着一点点酒香的糖水,冰镇滋味绝佳。很久以前,就希望中止用十三个小时制作豆浆这种无节制的浪费时间的行为,因为从泡各种豆子到制作到洗豆浆机,有太多的麻烦事,但老公还是坚持不懈地给我制造麻烦,比如买回一些有机大豆,或主动要求清洗豆浆机,于是这项活动只得持续了下去,听说现在的很多豆浆机(比如美的),已经可以不用泡豆子直接煮豆浆,觉得心动不已。

  酷爱一种东西到了一定程度,有时是很危险的。安妮•法迪曼在《冰淇淋》里讲述的金在大峡谷的河上航行,因为携带冰淇淋机而差点在翻船事件中丧命的故事,脱险以后一个队员回忆说:“金坐在那里,晒着120度的阳光,镇静得像一尊佛。他摇动着一只庞大冰淇淋机的手柄”。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酸奶喝。印象中是用一点酸奶的引子,分放在6个玻璃杯子里,倒入牛奶和糖,再放进酸奶机保温几个小时便成型,自己做的酸奶甜度适中,没有任何添加剂,是稠稠的块状,细腻到入口即化。那时我真的很爱酸奶,差一点就把酸奶当成了我永远的饮料。就像罗勒被尊为“王的香叶”一样,我做的酸奶就是“王的酸奶”。

  和饮料有关的回忆总是快乐的,本身单调的物,在简约而不简单的人生中,变幻出万千种复杂的情绪组合。家版在讨论美国的咖啡难喝,其实只要有一本好书伴随,譬如阿巴斯的诗集,即使是一杯速溶咖啡,下午也能度过很充实。这几天我迷上了绿豆汤。

CSA遭遇一场大雨

昨天抬着装满蔬菜的重重的四个大箱子,箱子里盛着在棚里采摘的西红柿,
以及刚剪下来的圆嫩油亮的黑茄子、滚滚涨绿的黄瓜、胖苦瓜,苋菜,甜玉米。
从大遮阳伞下出来,雨就在这一刻倾泻而下。
来不及回到遮阳伞下,转身躲进看田人搭的简易厨房。
厨房不足三平米,堆放着油腻的灶台,煤气罐,高压锅。
还挤了四个人,姑姑,PY,Ray和我。
厨房隔壁是砖房,里面传来孩子害怕的哭声。
砖房搭得松松垮垮,却有一道严厚密实的防盗门。
解释说,以前这家人是做防盗门的,因此即使房子很糟糕,门却质量很好。
房子的主人是30岁的女性,叫小芬,冒着雨跑来打开门,遂进门。
看见小孩哭成花猫一样的脸,半个房间是床,挂着蚊帐,被褥皆黑。
地上杂乱散着各种废物,垃圾,中间一张小方桌,两杯啤酒喝的剩了底。
姑姑沾着啤酒把小花猫的脸擦净,毛巾也黑。
环顾四周,桌上一台电视机,一台电脑,一架旧的不能再旧的钟表。
墙上糊的《战友报》,挂钩上一书“小博士双语幼儿园”的蓝色书包。
后悔没有带什么东西过来,哪怕是一支笔,一块巧克力也好。
只能焦心地抖着蚊子,防着蟑螂上身,等待雨停。
CSA(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倏然流行起来,
食品安全状况日趋严峻,用这样的方式获得了身体的健康保障。
但有时也会思考,这样意义上的“反哺”,究竟是谁获益比较大呢?
我们整日端坐在电脑前的身体,得到锻炼和舒展。
我们所收获的光鲜和美好,从每次打开冰箱时就能看到,
满储的无污染、无农药的有机蔬菜,带给我们整周的新鲜。
可是农民的真实生存状况,依然是无奈又令人心酸。

放养的小孩

安妮•法迪曼是我从小便想成为的那种人,轻松而不被过分约束的童年,是形成健全人格的前提。
不但不会成为遭遇危险的诱因,反而会因为不断的尝试和小受挫而获得解决困难和化解危险的能力。
相比之下,肯于采取放养的方式,比采取圈养方式的父母,具有更无可厚非的优秀品质。
总有一部分人,相当坚持的认为,善于约束的父母,是尽责的父母,
事实上,相对于放养来说,管束是轻而易举的,只需列出明确的规定,然后严格执行即可。
而有目的的放养,却往往需要父母花费更大的精力,并且需要他们有超乎寻常的忍耐力、勇气和创造力。
因为放养前,需要普及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知识,比如告诉孩子从高处跳下时如何利用膝盖的弹性,
比如教会孩子如何避免尖头剪刀、火和危险液体的伤害,而并非简单的阻止使用。
而这些,都是要耗费相当的精力去设计和引导,如果家长本身都对此有心理障碍,那便是更艰巨的任务。
曾经有位怕昆虫的母亲,为了让孩子有健全的心,了解松毛虫并不是可怕的动物,硬是让毛虫在自己手上爬半天。
在放养中,需要对孩子提供必要的保护,这种保护和呵护的区别在于,它是最低限度的保护,
甚至有时故意保留部分伤害,这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实施,在孩子产生退缩想法时,还要进行鼓励。
在放养后,还要进行总结和评价,现在做法的好处和弊端,引导孩子总结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时,该怎样面对。
这点我很感激父母,从小他们就很少给我规定条框,不仅如此,还常常鼓励我冒险,形成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
母亲是那种,宁愿自己担心,也一定要放手,让我自己独立行走的人。
父亲在第一次坐地铁时,不是叮嘱我牢握把手,而是告诉我,摔倒的是由于“惯性“这个物理原因,
并且教我如何分开双脚,不扶把手,还能在车厢里平稳站立。
经常带我去河边钓鱼,借机教我如何利用摩擦力在45°倾斜的河床上行走,尽管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后怕。
从小就教我如何借力搬起本来不可能移动的重物,给我画家里的电路图,教我辨认植物和农作物。
经常会故意让我去受些无关紧要的伤害,以让我体验什么是烫,什么是疼,什么是危险的滋味。
道理很多,但因为都只讲一次,很少重复,反而比反复唠叨记得牢。
至今我仍然记得父亲教我吃带鱼的那堂课,他如何在纸上画出带鱼中间大刺,以及两侧的小刺的样子。
印象中的父母,从未因为我尝试各种各样异想天开的事情,而责备过我。
尤其是父亲,总是给予我充分的信任,自己住以后,遇到困难常会给他打电话,
他总是给我普及各种电器和管道原理知识后,再告诉我一句话:自己想办法解决。
尽管有时也会责怪他的不近感情,但每次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真知的过程,让我得到很多人都得不到的成就感。
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是生存的前提,以致很小的时候,多次在路上碰到拐骗小孩的成年人(也许我小时候长的很好骗),
我都觉得他们的伎俩很傻,每次都很不厚道地和他们周旋一会后再让他们失望离开。
也许想到容易,做起来真的不易,总之,希望以后我能成为一个“用心”的母亲,而不是一个“关心”的母亲。
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