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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私体验

  赖瑞和在《坐火车游盛唐》封面上注解说,这仅仅是一本“中国之旅私相簿”。所以,写到的地方,大都浅尝辄止描绘图片了事,尽管如此,比起一般的旅行书,还是需要动用更多的脑细胞来读,作为唐史学者,他所选择的角度都颇耐人寻味,譬如,若不耐心阅读,就永远不会注意到,仿唐建筑西安火车站,屋顶正脊两端的那对鸱尾。又譬如,看到又差点错过的那张小图,载不动许多愁,静静唱晚的,湘西的小舟。

  日语中的汉字“私”原本只是翻译成“我的”。直搬来用时,却在无意中增加了些意味深长的隐秘感,因为私的一切,都是件纯个人的事。旅行,就是件绝对私人的事情,道理,和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直视荧幕中的动态画面很类似。坐在身边陪伴你的人,可以和你分享一杯冰水,一桶奶油米花,一张海报,一个剧情介绍,却分享不了完全一致的笑点和泪点。

  旅行亦然,带回来的经历,只是用来阅读和欣赏,任何人看到的风景都无法透过你的目光;途中的旅伴,只是用来排解寂寞,即使遇到相通的小概率灵伴,看问题的角度也千差万别。旅行本身,那些感官上的体验,所见所闻,即使描述得再细致,也没法如亲身经历般面面俱到。央问过老公,如果说曾经走过三峡,为何那种“在大江上恒久漂泊的感觉”,我从未感受得到。他说你经过三峡的时候在夜晚,就在那艘有着颓败的豪华的渡轮四人间。那天深夜才得以登船,合衣而眠,整夜无梦,醒来遗憾的是,轻舟已过万重山。

  旅行是背起大大的行囊,带着一些想不通的问题,一个人义无反顾的向前,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广阔天地里冒险。太多熟悉的人在身边,旅行失去了在别处的意义,太多人同行,容易彼此迁就,一路热闹,旅行变成了郊游,不再有机会独自思考。赖瑞和在甘南的时候,提及相比塔尔寺,拉卜楞寺的淳朴,一个尚未被商业气息污染的地方,保存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它正是我想说的。

  那晚我们在拉卜楞红石国际青年旅馆的酒吧里,约好第二天去桑科草原的两个马来西亚女孩,清晨沿旅馆门口的大夏河走去拉卜楞寺对面的山上,为看第一缕阳光射在金塔上的样子。裹了最厚的衣服,再加上披肩和睡袋,站在山上仍冻得半死,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寒冷,当日光洒遍山巅,转经的人已经开始一圈圈行走,清晨的拉卜楞寺的不为人知的安静,一切都归于,完全陌生的风景。孤单的小喇嘛在广场上映下长长的背影,他们每天在思考什么,又在憧憬什么。无邪的笑容里纯纯的快乐,在诉说着,山中岁月长,世上已千年……

  旅行没有高低贵贱,每个行者都可以出书,每本旅行书里的秘密都是无法复制的经典。5月20日,朋友的朋友开始,穿越7省,行程4500公里,经过55天的长途单车骑行,最终于今天到达了拉萨。他每天更新的博客内容,记录了一路所见所感,每每阅读那些简单的流水,都能真切的体会到,从最初的热情,过程的煎熬,到他最终完成梦想的骄傲。当然,旅行让家的感觉更美好,他字里行间,早已不再掩饰对家的眷顾。但是,同他开始走出来的决心一点也不矛盾。

  因为,其实只有在旅途中,家才完成了它余下的大部分意义,而又因为在家,就总想走出去。就像赖瑞和描述浑源悬空寺时说的那样:“我觉得,要欣赏悬空寺的美,应当在它对面渊源的公路上望过来,才能发现它和那面峭壁的对比是如何精巧。”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已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目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你们让我快乐,也让我难过,让我放歌,也让我沉默,别怪我。”——高晓松
  喝着饮料谈天,在傍晚散步。然而找个时间坐下来,像模像样的关心一下选秀节目,却是一种难以兑现的奢侈。

  听不完一首歌的光景,就看到台下组成杂七杂八团体的粉丝,很开心的喊偶像的名字。冷笑着唾弃,又不由自主的叹羡,什么时候会热情的崇拜偶像呢?好讨厌自己这一点,爱过谁,恨过谁,好像都淡淡的,都不是很需要的样子。

  自欺欺人的总是当初被伤害了,得到又害怕失去,所以养成了略有些变态的习惯——喜欢只是在心里默念一下,然后很聪明的告诫自己:你看到的是包装完好的傀儡,你看不到妆前那张坑洼的脸,看不到内增高鞋里的五短身材,看不到所谓时尚背后的垃圾品位,看不到Auto Tune之前糟糕的嗓音,就像张亚东披着毛毯在单向街谈论某些艺人录制一个小时的音乐,需要他去修改一天那样,就像《女人不坏》里桂纶镁扮演的铁菱想象中的X,只有想象中的人才可以做她希望他对她做的任何事那样。

  裸露的皮肤,碰触的仿佛不是空气而是水点,闷热潮湿溢过临界点,雨水便毫不客气打湿红色的旧楼,自然也打湿暗绿色的打卷树叶。雨后仍是阴天,阴天,曾轶可的《最天使》陪伴,在这个空气饱和度100%的阴天。有一点童童的,稚嫩,邪恶到可爱。是呀,想象中的你可以是最最完美的,可是现实中的你永远是不堪一击。在这个虚伪的世界里,跑着点调才不会错过可贵的真实。

  每次听曾轶可的歌其实都会笑,因为绵羊音啊,声音那样颤,连经常在KTV里的正常人唱歌都比不上。听了娃娃呓语般的调调后,老公说: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超级女生选出个超级男人,快乐女声选出个快乐儿童……是呀,可是跑着调的她,就是那样会偷心。我们那个时代的偶像有些都已淡出了,就是那个“白衣胜雪的年代,四周充满才思和风情,骠悍和温暖。”即使这样,也没有特别崇拜过谁。渐渐的好像身边曾经爱崇拜的朋友,也很少听到会特别崇拜什么偶像。更多的时候,那些爱到可以去死,恨到可以去死的人,想想都会觉得难以理解。

  自负又自卑的人,好像最明白自己真正的需要,又好像完全不知道。

  踩上三联书店通向地下一层的楼梯,每次会很小心地避开印着朴素文字的纯棉布包,和铺开的长长裙角,台阶两侧坐的人,他们阅读的眼神总是温柔虔诚到让你不忍心打扰。又不止一次这样,怀疑阅读的必要性,从某种角度来说,也许我们生存,只需要最一手的经验和最亲近熟悉的媒体,比如永远不关闭的电脑网络,比如充斥着吵闹杂耍的电视机屏幕。而摘抄到手软的我,却执着的一定要榨取一本本小册子里思想的每一行真知,想通了以后就会难以忘怀,可事实却是,了解越多,越不知该何去何从。

  就像我常常对身边的白骨精们说,你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你们太聪明了,这个世界,笨女人会被男人骗,可是太聪明的女人,找不到男人骗。然后某女小强争辩说,我已经努力学着变笨了,在他面前,我连矿泉水瓶都打不开了……

  高晓松说:“我为什么要掩饰我喜欢一个好的创作人呢?”当然,可以理解为,那是由于他们都很喜欢“画你的模样”。可是高晓松也说过:“死去的人是幸福的,而我们还要继续在这个滑稽的令人绝望的世界上坐着,在黑夜里为一张赖以糊口的唱片撰写文案,并且试图讲述你们。”

  我仍然谨慎地觉得,年轻的朋友应该庆幸,在这个时代,在内地,有一个曾轶可。就算是矫揉造作,就算是假装单纯,一个人的灵感和创作才能,是太容易消逝的东西,在敏感无主的年纪,如果能写,就多写吧,如果能创作,就赶快创作吧。因为当你从“青春无悔”的那个时代中走出来,慢慢学习着融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四处砖瓦乱飞,再想放歌,也只能是在KTV里边了。

小姨,转一个圈

  今夏第一次穿裙子见两个小家伙时,喊号一样齐刷刷地说:小姨,转一个!小姨,转一个!于是转了个圈,皆拍手叫好:小姨真漂亮!接下来的项目是两人开始展示自己的裙,直转圈转到站不稳脚跟,斜斜往墙上撞才肯罢休。

  老公一口气给买了三条连衣裙,其中两条有点小贵,放在那里还没舍得穿。另外一条,是在平易近人的“H&M”买的,价钱平易近人,布料也平易近人。自从大悦城的这家H&M开后就没敢进去过,每次都会望汹涌的人潮而却步,这是第一次鼓起勇气走进来。姐姐那天说,为什么你们这里的哈M卖的都是四年前的款式(她永远把H&M念成“哈M”,把ZARA念“擦哈”),然后我的脸会红一阵白一阵,丢人的事也不是我做的,北京这个不算太讲究的城市,就是有点土的掉渣那有又什么办法呢。

  继续说这条裙子,罗马尼亚制,纯棉,腰线稍高(但还没有高到棒子服的地步),长及膝盖,土蓝色底底,小碎花。我穿着这条裙子走上了羊街(“羊街”就是老公语言里的“牛街”,因为卖羊肉的地方多),买了3斤半羊排和一小笼5块钱的牛肉汤包,小嗖风风地吹过,我的裙子飘动了起来,我发现,这条裙子的裙摆竟然是360°那种,可以平平地展起来,我好激动——自从上中学之后就再没有穿过这样的裙子了。小学的时候还有很多这样的裙子,经常在教室外的走廊里比比谁的裙子转得高,最牛的裙子就是能转到平那种,完整地把小裤裤露出来。裙子的款式单一,花色却漂亮,每年夏天会因某班的谁第一个穿裙子兴致盎然,对此类八卦的关注程度绝不亚于MJ之死。

  后来,突然间就不那么喜爱大下摆的中裙了。《七年之痒》中玛丽莲梦露在纽约地铁通风口中,按住被风吹起的白色裙子的经典瞬间,也因为太过性感暴露而不适于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好是长裤,因为可以防空调房里的恶蚊,若是裙子,也最好是没膝的A字,这样能保持腿部清洁,工作椅往往没有干净到碰触大腿根部也不觉得别扭,公共交通工具起立—坐下的过程中,也不至于粘腻上前一位的汗水。

  更重要的,冥冥中觉得,穿裙子以及一切的打扮,都是给别人看的,而我等天性纯良之辈,碍于那低调的羞耻之心,经常买了很多不同款式的衣服,可最终常常穿的,还是那几种老掉牙的款式,因为,习惯难以改变,自己,也难以突破。即使是这样,还经常以此为说教,指责闺蜜保守:您能把衬衣最上面一粒扣解开么?您能别浪费身材,穿条短点的裙子么?效果甚微。

  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很果敢的,因为穿衣不仅给对方看,还要让对方在别人面前有面子。对这类细节描写极为精致的要数塞林格,他在《弗兰妮与祖伊》中描写赖恩接女朋友到餐馆后,女友的打扮让他很得意,他是这样说的:“弗兰妮和赖恩都在喝玛蒂尼酒。酒大约是十到十五分钟之前上的,赖恩尝了一口,然后往椅背上一靠,很快的把房间扫视了一圈,明显地有些沾沾自喜,他意识到自己身边有一位相貌无可挑剔的女孩——这个女孩不仅容貌出众,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好看得一点都不落俗套,不是那种羊绒毛衣和法兰绒短裙的千篇一律的好看。赖恩瞬间的心理暴露没有逃过弗兰妮的眼睛,她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沾沾自喜。但是出于某种古老而顽固的心理模式,弗兰妮选择为自己的这种洞察感到内疚,作为惩罚,她强迫自己格外投入地倾听赖恩接下来的侃侃而谈。”

  安妮宝贝写过一篇散文曰《午夜的裙子》,她为一条三层纱的裙子所做搭配是这样的:光脚穿一双凉鞋,戴一个大大的G-SHOCK。然后只在下嘴唇涂一层银色的唇膏。

  搭配方案的确雷人,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却触动人心:“有时候美丽是非常孤独的东西,只有看得到它的人才会发现。”这时日,不落入俗套的无非要走三条路线,极简、极奢或搞怪,其他的,都懒得抬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