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不完一首歌的光景,就看到台下组成杂七杂八团体的粉丝,很开心的喊偶像的名字。冷笑着唾弃,又不由自主的叹羡,什么时候会热情的崇拜偶像呢?好讨厌自己这一点,爱过谁,恨过谁,好像都淡淡的,都不是很需要的样子。
自欺欺人的总是当初被伤害了,得到又害怕失去,所以养成了略有些变态的习惯——喜欢只是在心里默念一下,然后很聪明的告诫自己:你看到的是包装完好的傀儡,你看不到妆前那张坑洼的脸,看不到内增高鞋里的五短身材,看不到所谓时尚背后的垃圾品位,看不到Auto Tune之前糟糕的嗓音,就像张亚东披着毛毯在单向街谈论某些艺人录制一个小时的音乐,需要他去修改一天那样,就像《女人不坏》里桂纶镁扮演的铁菱想象中的X,只有想象中的人才可以做她希望他对她做的任何事那样。
裸露的皮肤,碰触的仿佛不是空气而是水点,闷热潮湿溢过临界点,雨水便毫不客气打湿红色的旧楼,自然也打湿暗绿色的打卷树叶。雨后仍是阴天,阴天,曾轶可的《最天使》陪伴,在这个空气饱和度100%的阴天。有一点童童的,稚嫩,邪恶到可爱。是呀,想象中的你可以是最最完美的,可是现实中的你永远是不堪一击。在这个虚伪的世界里,跑着点调才不会错过可贵的真实。
每次听曾轶可的歌其实都会笑,因为绵羊音啊,声音那样颤,连经常在KTV里的正常人唱歌都比不上。听了娃娃呓语般的调调后,老公说: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超级女生选出个超级男人,快乐女声选出个快乐儿童……是呀,可是跑着调的她,就是那样会偷心。我们那个时代的偶像有些都已淡出了,就是那个“白衣胜雪的年代,四周充满才思和风情,骠悍和温暖。”即使这样,也没有特别崇拜过谁。渐渐的好像身边曾经爱崇拜的朋友,也很少听到会特别崇拜什么偶像。更多的时候,那些爱到可以去死,恨到可以去死的人,想想都会觉得难以理解。
自负又自卑的人,好像最明白自己真正的需要,又好像完全不知道。
踩上三联书店通向地下一层的楼梯,每次会很小心地避开印着朴素文字的纯棉布包,和铺开的长长裙角,台阶两侧坐的人,他们阅读的眼神总是温柔虔诚到让你不忍心打扰。又不止一次这样,怀疑阅读的必要性,从某种角度来说,也许我们生存,只需要最一手的经验和最亲近熟悉的媒体,比如永远不关闭的电脑网络,比如充斥着吵闹杂耍的电视机屏幕。而摘抄到手软的我,却执着的一定要榨取一本本小册子里思想的每一行真知,想通了以后就会难以忘怀,可事实却是,了解越多,越不知该何去何从。
就像我常常对身边的白骨精们说,你们唯一的问题,就是你们太聪明了,这个世界,笨女人会被男人骗,可是太聪明的女人,找不到男人骗。然后某女小强争辩说,我已经努力学着变笨了,在他面前,我连矿泉水瓶都打不开了……
高晓松说:“我为什么要掩饰我喜欢一个好的创作人呢?”当然,可以理解为,那是由于他们都很喜欢“画你的模样”。可是高晓松也说过:“死去的人是幸福的,而我们还要继续在这个滑稽的令人绝望的世界上坐着,在黑夜里为一张赖以糊口的唱片撰写文案,并且试图讲述你们。”
我仍然谨慎地觉得,年轻的朋友应该庆幸,在这个时代,在内地,有一个曾轶可。就算是矫揉造作,就算是假装单纯,一个人的灵感和创作才能,是太容易消逝的东西,在敏感无主的年纪,如果能写,就多写吧,如果能创作,就赶快创作吧。因为当你从“青春无悔”的那个时代中走出来,慢慢学习着融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四处砖瓦乱飞,再想放歌,也只能是在KTV里边了。
听一个胖子唱曾的歌,还不错
文采很美,照片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