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瘪追了,我~过敏啦 [图片:秋日系列之三]

2009/10/29

逛商场时走进一家店,刚拿起一件很啰嗦的带毛衣衣,就迅速放下来,
然后跑到旁边人少的地方,很镇定地打了三个喷嚏。
幼年鲜曾发生过敏事件,也没听说谁接触什么东西过敏。
印象中唯一的一次听说过敏是军训时的某天,所有人都站在晒的发焦的操场上,
某领导用振聋发聩的大喇叭扯着嗓子喊:以后哪个同学香油过敏要提前通知学校!
这句话立刻引发一阵骚动,香油过敏,那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
在美剧里常看到各种难以想象的过敏,总以为是空穴来风。
可事实却是,身边的朋友一出国,好像就都突然莫名其妙的过敏了。
对婴儿更是加倍小心,八个月了还不敢喂蛋黄,加任何一点辅食都是小心翼翼。
就自己来说,似乎确是由于现在清洁的比从前过分了一些,然后耐受程度就变得越来越低。
很多人都是越怕过敏就越是拼了命的清洁搞卫生,越清洁卫生却又越容易过敏。
老公在很小的时候有哮喘,据说有一次是看见别人在扫地,然后就不行了。
现在则也很赶时髦的患有轻微的过敏性鼻炎,高兴了,就娇气的淌一会鼻涕。
治疗过敏的方法听说过很多,一类是拒绝过敏源,一种是慢慢接触过敏源,直到习惯为止。
恩,如果是轻微的,无伤大雅的过敏,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
比如,可以在勾引对象面前优雅地轻抽纸巾,很时髦的说,缩瑞亚,以Q死蜜,我过敏了~

对了,这套衣服,我准备贴到此为止了,再这样做作下去,自己都受不了了。

野猫的气质 [图片:秋日系列之二]

2009/10/28

如果能办一本8开的宠物杂志,没有《猫迷》里那么多的会所、鱼条广告,每张图都能撕下来当海报,
可是理智一点想,那简直就是一份挂历嘛,除了贵卖纸张外,完全没有其他渠道来实现运作。
很想养只猫,也许不需要抱着暖胃,仅仅喜欢和她共处一室,但都各怀心事,互不干涉的抽离感。 

对于野猫和家猫,不能分辨爱谁更多一点,因为家猫良好的陪伴天性,温柔知性,即使是任性犯错。
家猫更单纯,她们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清洁身体,玩毛球,检查房间,搞破坏,挑食,从不担心未来。
而野猫的世界里多了权利的争夺,饥饿,不洁的食物,寒冷,战争,挣扎生存的结果是,
她们的平均寿命只有两年,即使短暂,却比很多家猫一生经历的都多。
野猫的流浪气质,使得她们更像一个个若即若离的情人,善于自我保护,清醒而灵动。
流浪的情人总是更有魅力,就像《魂断蓝桥》里那样,马拉对罗伊说,我会和第一个到这里的游吟诗人走掉。

现在电脑桌前的墙上贴着一张丁三郎的作品,叫做《咪•满地黄花》,一只躺在地上的猫,享受着天空飘落的黄花雨。
不错,一只野猫。尽管那些血统尊贵,被收拾整洁的猫,小脸大眼的楚楚表情,要比公园里的流浪猫们上相得多。
这是丁三郎的快照集《猫•步•上海》里的一张。钱江晚报的记者问丁三郎,你拍野猫想表达什么?
丁三郎说,“最想表达的是纯粹的猫,一种城市里面还没有消失的自然痕迹。
家猫是被阉割和被禁锢的,而且很多被拍的对象都是约束了的,我没有,我是一种纯粹的拍摄者。
不干扰它们的动作。捕捉它们最符合猫的神采。”又问,最符合猫的神采是什么样的神采?
丁三郎说,“一种无拘无束的神采。也就是一种让所有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们所羡慕的自由气息。”

前几日写两篇关于自由的稿子,本想把刚看不久的《从心开始》的感悟也写上去,可惜字数超了。
故事平淡简单,从前的朋友因为911导致的家庭变故而精神失常,丈夫陪他去看夜场喜剧电影,却浑然不觉也在逃避自己的生活。
妻子的话敲醒丈夫,你其实只是羡慕那个朋友,羡慕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自由。
尽管丈夫不愿相信,但是一成不变的家庭生活和社会角色带给他的压力,最终让他承认了自己的脆弱。
影片最后,朋友终要住进医院,他对丈夫说,记得你是一个从不在乎别人的人,
于是丈夫得以有动力去诊所,和昔日不敢冒犯的同事大吼,争取到了自己应有的权利。
从诊所出来时,朋友又说,我好像记错了,其实你是一个特在乎别人的人,但是该做的已经做完,开心收场。

那天我洗碗时,Ray靠在厨房门口,给我讲雷蒙德•卡佛的短篇小说《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
丈夫和朋友去很远的地方钓鱼度周末,发现了一具女尸,却并未立即报案,而是继续度假,等假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才报案,
实际上家门口就有这么多的水,为什么要跑到那么远的地方钓鱼,为什么发现女尸却不立即报案,也许只是不想毁掉剩下的假期。
短短一个小故事中,能体会到极其微妙的家庭关系。尽管带着些许罪恶的成分,但还是顺从了内心追寻自由的渴望。
只是为了自由,只是不想要太多约束,我们都嫉妒自由,不管承认不承认。

周日采摘的时候在地里碰见了赵文,赵文上小学四年级,母亲在大悦城澳门豆捞当洗碗工,平日也给姑姑在地里帮忙。
姑姑说带赵文去北海,赵文的作文写得很好。Ray说,应该多喝点牛奶就好了,个子有点小。
赵文让我们吃高粱甜杆,其实我知道怎么吃,和甘蔗一样,只是怕弄脏了手,赵文笑话我俩,说真是外地人。
给我们弄了一根,很甜很好吃。远处是上次采摘下雨时碰到的小鼻涕孩,在吹口琴吹得起劲儿。
田里的狗吠的那么着急,想想在这里自由散漫长大的孩子,其实挺好的。

拍照时穿的高跟鞋,可以把腿从视觉上很好的拉长,可以让我们抬头挺胸,以显得更具气质。
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法好好走路。所以大多数时候还是喜欢运动鞋,因为自由的感觉最好。

地域贴 [图片:秋日系列之一]

2009/10/18

  某人去踢球了。我想,这么一个窗外狂风呼呼的秋日周末下午,一个人在双层玻璃里安静温暖的客厅,该做点啥呢?是该翻翻长草的空间自留地,还是去邮局取包裹,是看看刚买回来的一堆书,还是擦一下厨房地面,是去还信用卡,还是交暖气费,总之,唯一不能做的就是提前看下面两集《绝望的主妇》,因为那是必须等他回来一起分享的。我就这样想啊想,看了看昨天下午喂小猫的照片,喝了一杯茶,一杯燕麦黄桃酸奶,吃了两片猪肉脆片,发现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幸好某人今天被发配到的地方是东五环,再不决定,就该开始做晚饭了。当然,结局是,我打开了Microsoft Office,Word,然后就突然想起前几天看的「我猜」,吴宗宪抽风地问设计师用什么软体,Illustrator也能让大家笑成那样……

  假期结束,候车室挤满了奔向广州、北京和上海的乘客,每个人的表情都疲惫且无奈,却又带着一丝期待。一对家长带着个很畸形的小孩子,大概是准备去上海看病的,心里一阵哆嗦,对Ray说,如果我生了这样的小孩,一定会把他扔掉的,Ray说,而我会把他养大。那时耳机里是一段下错了的歌曲,前面插了很长时间的听众来信。那个人说,我不喜欢南方,因为那里的夏天太长,我爱北方分明的四季,爱冬天的冷,春天的风。我想,可能,所以我和他,一个是干燥的北方,一个是潮湿的南方,事情总是矛盾的进行。

  过去的很多很多年,都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愿意选择生活在南方,冬天阴冷潮湿,又没有暖气,夏天就像闷热的火炉,春天太不明显,秋天又来得太晚。直到这个十月,走在南方小城的街头,才第一次被强烈的震撼,那漫街的桂花树,飘散出勾魂的迷香,都快要让人醉倒。我缠着挑着小担卖桂花的妇人,听她讲桂花的吃法,很久都不愿走开。北方的秋天总是来得轰轰烈烈,一个清早醒来,温度骤然下降,抬头永远是万里晴空,对比度极强的蓝和白,树叶的颜色饱和到极值,无论是红还是黄都那么刺眼,随着秋风洒落在地面,北方的秋天不等你思考,铺天盖地地压过来。而南方的秋天,竟是这样淡淡的,一如那里的人们,温婉含蓄,它由内而外的渗入心脾,是那样不经意的,却让你烦闷,懊恼,怅然若失。

  走马观花的经过,看到的只是浮华的表面,而接近真实的地方,需要耐心的等待和细心的发现。了解一座城市就如同接近一个人的内心,更有一些东西,是作为一个局外人永远被排斥在外,不能理解和接近的,那些东西就是只有你知道的东西,那个地方就是你的城市,无论多美或多丑。

图一:拿出柜子里放了很久的b+ab外套,秋天真的来了。地点:玉渊潭

图二:国贸,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