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一口气给买了三条连衣裙,其中两条有点小贵,放在那里还没舍得穿。另外一条,是在平易近人的“H&M”买的,价钱平易近人,布料也平易近人。自从大悦城的这家H&M开后就没敢进去过,每次都会望汹涌的人潮而却步,这是第一次鼓起勇气走进来。姐姐那天说,为什么你们这里的哈M卖的都是四年前的款式(她永远把H&M念成“哈M”,把ZARA念“擦哈”),然后我的脸会红一阵白一阵,丢人的事也不是我做的,北京这个不算太讲究的城市,就是有点土的掉渣那有又什么办法呢。
继续说这条裙子,罗马尼亚制,纯棉,腰线稍高(但还没有高到棒子服的地步),长及膝盖,土蓝色底底,小碎花。我穿着这条裙子走上了羊街(“羊街”就是老公语言里的“牛街”,因为卖羊肉的地方多),买了3斤半羊排和一小笼5块钱的牛肉汤包,小嗖风风地吹过,我的裙子飘动了起来,我发现,这条裙子的裙摆竟然是360°那种,可以平平地展起来,我好激动——自从上中学之后就再没有穿过这样的裙子了。小学的时候还有很多这样的裙子,经常在教室外的走廊里比比谁的裙子转得高,最牛的裙子就是能转到平那种,完整地把小裤裤露出来。裙子的款式单一,花色却漂亮,每年夏天会因某班的谁第一个穿裙子兴致盎然,对此类八卦的关注程度绝不亚于MJ之死。
后来,突然间就不那么喜爱大下摆的中裙了。《七年之痒》中玛丽莲梦露在纽约地铁通风口中,按住被风吹起的白色裙子的经典瞬间,也因为太过性感暴露而不适于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好是长裤,因为可以防空调房里的恶蚊,若是裙子,也最好是没膝的A字,这样能保持腿部清洁,工作椅往往没有干净到碰触大腿根部也不觉得别扭,公共交通工具起立—坐下的过程中,也不至于粘腻上前一位的汗水。
更重要的,冥冥中觉得,穿裙子以及一切的打扮,都是给别人看的,而我等天性纯良之辈,碍于那低调的羞耻之心,经常买了很多不同款式的衣服,可最终常常穿的,还是那几种老掉牙的款式,因为,习惯难以改变,自己,也难以突破。即使是这样,还经常以此为说教,指责闺蜜保守:您能把衬衣最上面一粒扣解开么?您能别浪费身材,穿条短点的裙子么?效果甚微。
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很果敢的,因为穿衣不仅给对方看,还要让对方在别人面前有面子。对这类细节描写极为精致的要数塞林格,他在《弗兰妮与祖伊》中描写赖恩接女朋友到餐馆后,女友的打扮让他很得意,他是这样说的:“弗兰妮和赖恩都在喝玛蒂尼酒。酒大约是十到十五分钟之前上的,赖恩尝了一口,然后往椅背上一靠,很快的把房间扫视了一圈,明显地有些沾沾自喜,他意识到自己身边有一位相貌无可挑剔的女孩——这个女孩不仅容貌出众,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好看得一点都不落俗套,不是那种羊绒毛衣和法兰绒短裙的千篇一律的好看。赖恩瞬间的心理暴露没有逃过弗兰妮的眼睛,她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沾沾自喜。但是出于某种古老而顽固的心理模式,弗兰妮选择为自己的这种洞察感到内疚,作为惩罚,她强迫自己格外投入地倾听赖恩接下来的侃侃而谈。”
安妮宝贝写过一篇散文曰《午夜的裙子》,她为一条三层纱的裙子所做搭配是这样的:光脚穿一双凉鞋,戴一个大大的G-SHOCK。然后只在下嘴唇涂一层银色的唇膏。
搭配方案的确雷人,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却触动人心:“有时候美丽是非常孤独的东西,只有看得到它的人才会发现。”这时日,不落入俗套的无非要走三条路线,极简、极奢或搞怪,其他的,都懒得抬眼看。
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里面就有你说的那种裙子,转起来确实很女人